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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岗位负责人定期轮换
来源:本站 作者:匿名 发布:2015/7/31 修改:2015/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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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岗位负责人定期轮换
近日,云南省昭通市卫生局出台卫生系统内部和乡镇卫生院院长定期轮换规定,以期形成优秀人才流动机制,培养熟悉多岗位工作、通晓多专业的复合型卫生管理人才,同时也防止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
规定要求,该市卫生局内设的人事管理、规划财务等岗位主要负责人,县(区)卫生局内设的人事管理、规划财务、基药采购岗位主要负责人,市、县(区)卫生监督局(所)内设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行政许可等岗位主要负责人,市、县两级医疗、疾控、保健机构和市中心血站内设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基建项目岗位主要负责人,在岗工作满5年进行轮换;县(区)新农合办内设的报账审核、定点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等岗位负责人,在岗工作满2年进行轮换;市县两级医疗、疾控、保健机构和市中心血站药品采购、设备采购分管领导,工作满3年必须调整分工,岗位主要负责人在岗工作满3年必须进行轮换;乡镇卫生院院长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进行定期轮换。
规定明确,除县(区)新农合办之外,对规定轮换的岗位主要负责人,不能在规定轮换的岗位之间相互轮换,轮换时需进行内部轮岗审计和乡镇卫生院院长轮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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