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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有民营医院新机制,优化医院创新经营环境
来源:本站 作者:匿名 发布:2011/11/21 修改:201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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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有民营医院新机制,优化医院创新经营环境
我国目前共有7万多家医院,据卫生部公布的医疗机构分类登记的统计分析表明,营利性医院只占医院总数的不到1%,也就是说,几乎所有的公立医院都是非营利的,公有制医院是中国医疗服务机构的主体。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一些地区出现一种将中小型公立医院“一卖了之”的所谓“市场化”的政府退出现象;或者实行医院内部产权多元化投资等形式,纵观“一卖了之”,取得显著效果的不多,而且负效应却在不断增加。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目前已有民营医院1700余所,具有一定规模的达600余所。但与整体市场向上的趋势相背离,大多数中小医院的日子举步维艰。据南京市有关部门对民营医院的统计显示,1/3盈利,1/3亏损,1/3勉强持平。
今天相当多的一些地区提出公立医院产权改革,国退民进,要明晰医院产权关系,认为医院要发展必须进行产权改变。当前国有公立医院产权不明晰吗?医院经营发展与医院产权有多大的依附关系呢?改变产权制度医院就一定能快速发展吗 ?在大谈医院产权改革的今天,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国有民营医院各自发挥着经营管理特色,各有千秋。不是一个“卖”字就能解决医院的经营问题。纵观二十年医院改革,改革浪潮风起涌涌,潮起潮落,国有医院经营管理有成功者有之,民营医院经营管理失败者也不少。而另一种国有民营医院经营模式和机制也异军突起,显示着强大的生命力,这种经营新模式其特点是:“医院成为独立法人实体,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适应医疗市场变化,独立经营管理。”这种经营模式的建立是实现医院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是使医院走上经营管理良性轨道的基础,有利于促进我国医疗市场的有序竞争,有利于激活医疗市场,有利于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卫生服务新体系,有利于筹集更多的医疗卫生资源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是国有中小医院解决生存困境的最有效的途径,为医务人员各尽所能和医院长期持续发展提供了体制保证和强大动力。
广东省汕尾逸挥基金医院的做法,给予了我们一个启示。
汕尾逸挥基金医院是一所新型医院,处于广东省的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汕尾市是一个老区新市。医院于1997年3月开业,当地政府财政经济困难,当地党政领导为医院确立一条“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适应医疗市场变化,独立经营管理”的国有民营管理之路,面对着新的医疗市场,面对着新的经营之路,医院如何在经营中求生存、求发展?如何选择什么样的经济运行的管理模式?经过六年的研究、实践、总结,再实践、再总结、不断完善,医院已初步探索一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民营医院经济运行管理的新思路,实行“院长法人负责制、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资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员工劳动聘用制、经营成本管理核算制、技术劳务技术分配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一系列的做法,给医院带来极大的生机和活力。六年来业务收入平均每年增长20%,药品收入比例一直控制在业务收入的35%以下,固定资产增长7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新模式、新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极大的促进医院经济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有效地调动医院经营管理者、科室责任人和员工三者的积极性,有效地降低医院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能提高医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核心竞争力,服务于民众。同时也促进了医院医德医风、医疗技术、医疗质量的提高,使医院在一个健康经济管理环境中成长,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广东省卫生厅、广东省医院管理学会的领导和专家多次莅临医院进行指导与调研,对医院在探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国 有民营医院经济运行管理模式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先后全国有100多家医院到我院学习考察,得到了同行的认可,受到了主管部门的肯定,赢得政府表彰。如:获得广东省文明单位、广东省职业道德建设“百优单位”,广东省百家文明医院等荣誉称号。
六年来的实践,医院国有产权明晰,在政府国资局的监控下,在国有产权没有改变的前提下,在政府无经费补偿的情况下,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医院经济运行管理新体系,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医院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我调控,自我发展,按照成本效益原则,开拓医疗市场,走出了一条现代医院制度下的经营之路,达到了发展医院,改善员工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在一方土地上树立了一面旗帜。通过国有民营医院这一新模式、新机制的建立运作,我们体会到具有以下特点,主要表现为:
1、国有民营医院建立明确了谁是投资的主体?谁是决策的主体?谁是管理的主体?谁是监督的主体?使医院长期模糊的角色得到定位。
2、国有民营医院经营模式的建立,为真正实现政府与医院分开,保证医院自主经营奠定了基础。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主要关心国有医院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对民众医疗服务,医院则在法人财产所有权基础上,拥有完整的经营权。卫生行政部门不必再承担举办医疗机构和管理医疗机构的具体事务,而是要代表政府履行调控医疗服务市场,调节医患关系,保障公共卫生体系和监管医疗服务质量等职能,把重点放在公共卫生管理与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等方面。
3、国有民营医院优化了公立医院的结构,减少政府财政直接投入。将节省下来的人头费和事业发展费等更多的转移支付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以及对城市贫困人群进行医疗救助等。
4、国有民营医疗机构的建立,使医院既保留了政府公立医院的性质,医院在政策上和经营上有更多的经营发展空间,切实保证公立医疗机构实质上的非营利性质。
5、国有民营医院被推向市场后,由于竞争机制的存在,医院会自觉控制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对于扭转目前医疗服务行业当中的不正之风也有积极作用。
6、国有民营医院经营者院长自主决策,自主经营权力得到真正的落实。市场竞争意识、成本核算意识、卫生经济意识和企业化管理意识得到强化。院长的管理手段强硬了、人事管理改革真正到位了。为医院提供了人事管理改革的动力空间,提供了管理改革的平台和前置条件。院长必须对医院经营效果负责,必须对董事会或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否则造成经营不当,必须“炒鱿鱼”。
纵观各种模式经营成功的医院,笔者认为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将医院看成一个企业,把病人看成客户,客户就是上帝,做好专业化经营管理,做好团队经营,不断创新完善制度,按照成本效益原则,不管是国有医院,股份制医院、还是民营医院都应该如此,而不是完全指望“一卖就灵”、“一改就灵”、“一股就灵”就能改变医院经营效果的说法。而应该遵循市场规律,遵循价值规律,切实强化医院监督管理,从多方面去创新医院经营管理新机制,强化人力资源管理、强化质量管理、强化成本管理、强化服务管理、强化营销管理、强化财务管理和强化责任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这些才是医院科学管理永恒的主题,是医院在市场竞争中提高竞争能力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手段。所以说我国医院当前面临的问题归根到底就是管理经营问题,在现代市场经济发展中,制度的安排决定着行为的模式,行为的模式决定着运作的效率。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医院,首先要完善自身的制度建设,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制度、责任制度、组织领导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和约束制度和产权制度。经过六年医院经营运行模式的实践探索,这种管理模式与机制取得的成绩是明显的,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也是突出,须要进一步完善和配套,她有利于我国国有民营医院健康稳步的发展,笔者认为:
(一)建立与现代医院制度相适应的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从医院制度和运行机制上保证了两权分离,改变了传统体制下医院内部决策责任不明确、责权脱节的状况,从根本上解决了在医院里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在医院里形成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全部到位,协调制衡的关系。按照企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监事会、医院管理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共同组成一个制衡式功能结构。董事会受托于医院管理委员会,对出资人负责,全权负责经营医院,拥有聘任院长、支配医院财产的全部权利。院长人员受聘于董事会(或医院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指挥医院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在董事会(或医院管理委员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对董事会负责。通过引入类似于企业的组织结构、激励机制和市场竞争机制,使得公立医院的所有权、经营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之间互相制衡,形成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建立和理顺医院产权关系制度。要按照政企职责分开、政府出资者所有权与医院法人财产权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法人财产制度;明确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的权力、责任和义务,以及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机制。既保障国家对医院财产的所有权,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又落实医院的经营权,使医院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
理顺国有医院产权关系的关键是要处理好国家所有权与医院法人财产权的关系。国家是国有医院财产所有权的唯一主体,拥有对医院财产的最终支配权。法人财产权是国有医院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政府和监督机构不得直接支配医院法人财产,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取已注入医院的资金,不得平调医院财产。医院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其全部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医院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对医院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国家只以其投入政府的资本额承担有限责任,不承担连带责任。
(三)、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即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医院自主经营"的原则,建立权责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体系。政府的专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统计报告等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制定和执行有关法规、制度,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予以监督。国家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单位(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部门)是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负责国有资产的投资、转让,参与医院收入分配和破产清算,有权向所投资医院派遣国有资产所有权代表。这样,实际上做到"两分开",即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分开;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与国有资产的运营分开,从而实现政企分开的要求。实际占有国有资产的医院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自主经营,医院国有股股东代表按照公司法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享有股东参与重大决策、参与分配等权利,并对选派他们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以追求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
现代医院产权制度及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为保证医院自主经营奠定了基础。国家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主要关心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医院则在法人财产所有权基础上,拥有完整的经营权。
(四)、建立医院资产的处置规范。医院实行产权和经营分离,国有产权得到了维护,强化了院长经营管理权,投资人更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经出资人同意,征求债权人意见,在严格评估和审计的基础上,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按照市场规则和规范程序合理处置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建立现代医院制度的要求,进行清产核资,明晰产权,及时到财政、工商等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和注册登记等手续。 国有资本要处于有效的资产控制地位要按照党管干部和市场机制选择经营管理者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相应的有效约束机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具体责任。
(五)、强化责任制是落实医院科学管理最为重要的一环。实践证明无论多好的体制与机制,如果不去落实和维护,最终只能是流于形式或破产,而医院要建立现代医院制度,创造良好的内外经营环境,必须认清管理是基础,改革是手段,发展是目的,稳定是前提,四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只有管理好了,改革才能事半功倍。对此,强化与落实医院科学管理是最为重要的一环,才能使医院管理真正走向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轨道。
(六)、强化监管与服务。实践证明,医院只有自主经营,才能自负盈亏,只有自负盈亏,才能自我约束,只有自我约束,才能自我发展,在国有民营医院强化责任制度,加强自律,规范管理,依章办事更为重要,对此医院政府监管部门或产权出资人应该从以下五方面的监管与服务:1医疗市场竞争秩序的监管。2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3负债经营投资的监管。4、财务经济的监管。5、方针政策的服务(经营机制、税收、价格等方面)。6、强化医院内部与市场体系配套的宏观调控和员工社会保障、收入分配等方面的改革与完善。
总之国有民营医院模式和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加强以上六个方面制度的健全与完善,优化医院经营创新环境,在改革发展中处于困境的国有医院将会使长期蕴藏的力量,向火山那样爆发出来,重新占领医疗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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